(原标题: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