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3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5年11月12日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进行了多笔交易,交易性质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买卖盘所驱动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以及就参照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进行的卖出交易。其中,买入交易共两笔,分别涉及1,824,600股和450,325股,总金额分别为约3743.69万人民币和921.68万人民币;卖出交易共三笔,分别涉及301,700股、463,800股和8,500股,总金额分别为约617.05万人民币、949.37万人民币和17.34万人民币。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相关证券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