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信息披露及申报要求。规定董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董监高需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接受股份自动锁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