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审查、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委员会需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