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九项子议案,各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