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内外部审计沟通、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需对财务会计报告、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核,并督促整改财务问题。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