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即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需承诺接受提名并履行职责。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按规定进行后续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