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