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须用于发行文件中承诺的投资项目,变更用途需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不得混用。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履行相应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