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