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事务、内部控制等事项,并对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事项提出建议。公司审计部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