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选举,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股东会通知需特别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公告候选人简历。选举时需分别计算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