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为规范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明确关联方定义、资金往来原则、程序、审核机制及法律责任。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董事、高管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申请司法冻结并追偿。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