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董事长若为委员则由其担任。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保存。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相关信息需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