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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02688.HK):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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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100股,总金额7,035.0000港元,每股价格70.3500港元;同日卖出19,100股,总金额1,333,315.0037港元,最高价70.1545港元,最低价69.7345港元。此外,UBS AG因清结由客户主动交易产生的自营持仓,买入36,100股,总金额2,552,620.0000港元,最高价70.8000港元,最低价70.7000港元。上述交易为UBS AG自身账户进行,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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