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1日,执行人员接获UBS AG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于2025年11月10日,UBS AG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共计1,918,400股,总金额约38,556,311.02元;卖出普通股共计656,500股,总金额约13,203,514.04元。此外,因参照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交易,且相关证券占比低于已发行该类别证券1%及该篮子或指数价值20%,UBS AG买入10,500股,金额210,945.00元,卖出2,600股,金额52,272.00元。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