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0日进行了多项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普通股14,800股,总金额2,246,350.00港元,价格介乎151.70至151.90港元;卖出200股,金额30,380.00港元,成交价151.90港元。同时,因客户驱动的买卖盘平仓或产生Delta 1产品,买入Delta 1产品合计2,100单位,总金额约433,525.19港元,价格介乎151.5663至151.7696港元;卖出Delta 1产品16,900单位,金额2,568,356.10港元,成交价151.9737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共434股,分别以每股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总金额51,563.81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