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重要事项如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须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