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的任职条件、遴选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