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化纤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董事和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三项议案。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3644%。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