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处置、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涉及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律师需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