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在董事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持续督导,审计机构每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