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涉及董事的还需提交股东会通过。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