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以警告并罚款200万元。时任董事长罗甸、董事吴纯超、财务总监隋静媛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处以警告及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罚款。公司已于2025年7月1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该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