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ZHAOYONG))
声明人ZHAO YONG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