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风动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林阿锡、赖雪花于2025年11月4日至11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由41.81%减少至40.85%,触及权益变动1%的披露标准。本次减持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计划一致,未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