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买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800股,总金额为95,346.00元人民币,成交价介乎19.5800至20.0200元。同日,该公司亦卖出该等公司普通股1,500股,总金额为29,672.00元人民币,成交价介乎19.6400至19.9700元。买入交易系因建立新的追踪指数ETF所致,相关证券占已发行同类证券少于1%,且占该指数或一篮子证券价值少于20%;卖出交易则因客户主动赎回既有追踪指数ETF而产生。上述交易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身账户进行,且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所完成的新奥天然气A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