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由中信证券出具。本次收购为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发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持有的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瑞泰新材71.68%股份。收购完成后,瑞泰新材控股股东仍为江苏国泰,实际控制人由国际贸易变更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本次收购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中信证券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和管理能力,收购目的合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