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等职责,并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者不得任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前需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违规或重大失职等情况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