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霍普数智作为买方与南京四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就敦煌国昇南都200MW/8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事项签署了合同编号PKGF2025102901的采购合同。经核查,该合同构成重大合同,南京四象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涵盖供货范围、技术性能、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保证等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律师事务所认为合同签署真实、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