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审计机构变更专案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因工作调整,原指派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变更为符俊先生,符俊先生现为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为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符俊先生和郝欣欣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发生变更。
符俊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郝欣欣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符俊先生、郝欣欣女士近三年未受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系安永华明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