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就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11月3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99人,代表股份881,399,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28%,其中现场出席10人,代表股份652,528,103股,网络投票589人,代表股份228,871,309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列明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提出新提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