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健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十项议案,包括《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四项涉及章程及治理结构修订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同意,反对及弃权股份占比较低。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74人,代表股份16,251,911,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039%。其中A股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H股股东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确认资格。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