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重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太原重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及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成本、虚增收入等多项财务违规行为。其中2014年多计利润总额占比达763.89%,2018年多计利润总额占比达189.76%。公司被拟处以800万元罚款。范卫民、王创民等人被警告并处以30万至200万元不等罚款,范卫民被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王创民、张志德、贺吉分别被拟采取10年、10年、3年市场禁入。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表示将进行差错更正,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