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遠洋服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內提呈的普通決議案已獲獨立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
截至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184,000,000股。耀勝及其聯繫人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利益,合共持有755,60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63.82%,根據上市規則須放棄投票,且已實際放棄投票。因此,賦予獨立股東權利出席並投票的股份總數為428,400,000股。概無其他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放棄表決,亦無股東表明擬投反對票或放棄表決權。
提呈決議案為:(a)批准、確認及追認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b)授權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採取一切必要行動,簽署相關文件。投票結果為:贊成103,957,000股(100.00%),反對0股(0.00%)。由於贊成票超過50%,該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為本次大會監票人。董事楊德勇先生、侯敏先生、朱葛穎女士、崔洪杰先生、郭杰博士、何子建先生及梁偉雄先生出席會議,翟森林先生因其他工作事務未能出席。
承董事局命
遠洋服務控股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 楊德勇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