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860.07万元,用于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及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健全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及合理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