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需在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后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内幕信息知情人须保密,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强对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管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