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防止资金被占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及非经营性两类,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应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限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原则上被占用资金应以现金清偿。董事会负责监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审计委员会加强监督。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追责。对违规人员将给予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