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明略科技(MININGLAMP TECHNOLOGY)更新其第八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2025年11月3日生效。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股本为500,000美元,分为4亿股A类普通股和1亿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
A类普通股每股享有一票投票权,B类普通股每股享有十票投票权,但自上市日起四年内,B类股东合计投票权不得超过公司总投票权的30%。B类普通股仅可由创始人吴明辉或其控股公司持有,并在特定情况下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包括创始人身故、不再担任董事或CEO、失去至少3%经济权益等。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进行自愿清盘,或依据开曼群岛以外法律以存续方式注册并撤销开曼注册。股东大会须遵守法定人数规定,两名持有不少于三分之一总投票权的股东构成法定人数。董事会有权管理公司业务,成员不少于两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每三年须轮值退任一次。
股息可由董事会建议并通过普通决议案派发,允许以股份或资产形式分派。公司可购回股份,须经普通决议案批准。B类普通股的权利变更须获该类别股东四分之三以上书面同意。章程细则还规定了股东通讯、通知方式、会议程序、董事职权、审计安排及无法联络股东的股份处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