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信元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活动。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拥有会计学硕士、博士学位,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高级会计审计学院院长。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