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公司应披露重大信息包括财务业绩、收购兼并、重大投资、诉讼仲裁等。信息披露须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不得提前在其他渠道披露。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保密管理,并对违规行为追责。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等均需按规定时限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