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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股(00604.HK):自愿公告意向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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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愿公告意向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发布公告,宣布于2025年10月30日,其全资附属公司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鹏基”)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实业”)就深业鹏基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70%股权以现金代价转让予沙河实业订立意向书(“潜在交易”)。

潜在交易的代价将参照目标公司的独立估值厘定,具体条款及条件(包括代价)将于正式协议中确定。意向书有效期为自签署日起六个月,不构成任何具约束力的合约或财务承诺。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模组、智慧显示控制器及其他显示装置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沙河实业在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及运营,以及现代服务型工业楼宇经营管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014.SZ),由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2%,后者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故沙河实业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潜在交易(如落实)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及须予公布交易。

潜在交易符合本集团转型为“不动产资产管理及综合运营服务商”的发展策略。董事会强调,意向书项下的潜在交易未必会进行,订约方尚未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若交易落实,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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