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613,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对应未归属的1,053,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440,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共作废2,10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