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优化董事会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任标准、搜寻人选、审查资格并向董事会提议。董事候选人须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交董事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可被撤销职务。涉及利害关系时,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