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88,057,280.47元,用于燃料电池产业链建设、全系列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H平台道路用高端发动机项目、大缸径高端发动机产业化项目、全系列液压动力总成和大型CVT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设备,需以外币结算,且进口设备相关税费须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支付,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因此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实际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并在支付后六个月内完成从募集资金专户向自有资金账户的等额划转。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认为该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