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公司章程(草案))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公司章程(草案)公告,该草案尚需股东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章程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规则制定。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14.273万元,总股本821,427,300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537,097,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84,330,000股。公司可发行普通股及类别股,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异议股东收购请求等,并明确H股回购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与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管理信息披露等职权。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须忠实勤勉履职。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及内部控制。
公司可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破产等原因解散,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由董事组成,负责清理财产、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资产。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