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该类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视为无法履职,可被撤销职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