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自动丧失资格。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协助工作。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可采用现场、网络或通讯形式。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