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人由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命。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并对年报编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年报工作中应履行沟通、审议、评价等职责,并遵守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