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共六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明确制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须两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方式包括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事项需特别决议。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